世界衛生組織( WHO)對健康的定義3951
![]() WHO 早在1948年成立之出的《憲章》中就指出“健康不僅是沒有病和不虛弱,而且使身體、心理、、社會功能三方面的完滿狀態。" 1990年WHO對健康的闡述是:在軀體健康、心理健康、社會適應良好和道德健康四個方面皆健全。道德健康的內容是指不能損壞他人的利益來滿足自己的需要,能按照社會認可的行為道德來約束自己及支配自己的思維和行動,具有辨別真偽、善惡、榮辱的是非觀念和能力。 據測定,違背社會道德往往導致心情緊張、恐懼等不良心理,很容易發生神經中樞、內分泌系統等失調,免疫系統的防御能力也會下降。醫學家研究發現,貪污受賄的人就容易患癌癥、腦出血、心臟病和精神過敏癥;而為人正直、心地善良和淡泊、坦蕩的品質,則能使人保持平衡,有助于身體健康。 近年來,一些學者認為應將經濟狀況作為健康評價的一項基本內容,由于人是一種很復雜的綜合性的整體,其健康也就涵蓋了多維內容。 生理健康有明確的標準,比如生長發育、成熟衰老等,更量化一些,就是體溫36℃-37℃,血壓:低壓60-90 毫米汞柱、高壓90-130毫米汞柱,心率60-80次/分,這是人體生理運動的正常指標。 而心理健康由于社會、文化背景等因素的影響,標準就比較模糊了。但心理健康對人的行為準則起著主導作用,面對五彩繽紛的人生,只有健康的心理才能適應各種各樣的環境、處理形形色色的事情。 心理健康是一種良好的心理狀態,處于這種狀態下,人們不僅有安全感、自我狀態良好,而且與社會契合和諧,能以社會認可的形式適應外部環境。它一般可理解為情緒的穩定和心理方面的成熟兩個方面,但這種穩定和成熟的狀態是相對的。因為我們生活在一切都在變化的社會中,沒有人會有一成不變的精神和情緒狀態。只有將制約人格的各種條件,比如文化程度、工作能力、職業、社會地位、生活演變等很好地協調起來,并能適應環境、利用環境、創作環境,才能稱之為心理健康。 一些心理學家擺脫開標準的束縛,向人們描述一個心理健康人士的特征:這是 一個朝氣蓬勃的快樂的人,有所愛,也被人愛;滿懷信心地面對人生的挑戰,滿腔熱情地投入自己的工作,發揮自己的全部潛能;能夠洞察外部世界,并對自己所遇到的挑戰作出應,制定出合理的人生策略;不會隨意夸大也不會任意貶低自己的能力;對自己和他人的評價都建立在現實的基礎上。如果你是上面描述的這種人,那么你的心理就是健康的。 探索人類心智奧秘的拓荒者弗洛伊德將心理健康歸結為愛與工作的能力。他在一部著作中列出了心理健康人士的一些共同特點:保持理智與平衡;具有自我價值感;具有愛的能力;具有建立和維持密關系的能力;能接受現實中的各種可能性和局限性;對工作的追求與自己的天資和教育背景相適應;能體驗到某種內在的靜與滿足感,讓自己覺得此生沒有虛度。 如果一定要將心理健歸結為某幾個標準的話,目前,國內外學者普遍認為心理健康的標準有11項,基本符合這11項標準的人,就可以認定是心理健康的人了。 1.具有適度的安全感,有自尊心,對自我和個人成就有"有價值"的感覺。 2.充分了解自己,不過分夸耀自己,也不過分苛責自己。 3.在日常生活中,具有適度的自發性和感應性,不為環境所奴役。 4.適當接受個人的需要,并且有滿足此種需要的能力。 5.有自知之明,了解自己的動機和目的,并能對自己的能力做適當的估計。 6.與現實環境保持良好的接觸,能容忍生活中的挫折和打擊,無過度幻想。 7.能保持人格的完整與和諧,個人的價值觀能視社會標準的不同而變化,對自己的 工作能集中注意力。 8.有切合實際的生活目的,個人所從事的事業多為實際的、可能完成的工作。 9.具有從經驗中學習的能力,能適應環境的需要而改變自己。 10.在集體中能與他人建立和諧的關系,重視集體的需要。 11.在不違背集體的原則下,能保持自己的個性,有個人獨立的觀點,有判斷是非、善惡的能力,對人不做過分的諂媚,也不過分尋求社會的贊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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